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近日,关于2名儿童第6次横穿马路时被撞的视频引发关注。据陕西警方官方账号信息,监控视频时间为6月14日,事发地是陕西志丹县。
视频显示,2名儿童骑自行车两次横穿马路后,又在马路上往返奔跑。期间,他们还故意在马路中间逗留嬉戏。在第6次横穿马路时,司机来不及避让,其中一名儿童被驶过的车辆撞倒。
一名儿童第6次横穿马路时被撞(视频截图)
6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视频中的一幕于6月14日18时许发生在志丹县城北移动巷内。志丹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工作人员对记者称,被撞倒的男童伤势不重,去医院检查过,“轻微碰撞,擦伤。”
视频引发关注后,网友就家长和司机的责任,展开讨论。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对极目新闻记者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有谨慎注意的驾驶义务,驾驶车辆在有行人的道路行驶时,应减速慢行,确保交通安全。如果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因疏忽未注意观察路况,未及时采取制动或避让措施等,导致撞到儿童,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驾驶员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仍无法避免事故发生,可能承担较小责任或无责任。具体责任需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车辆行驶速度等情况综合判定。
赵良善强调,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儿童多次横穿马路,家长未及时制止,明显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孩子处于危险境地并被撞,应当承担相应过错责任。该案例中,2名儿童在马路上横穿多次,甚至故意在路中间逗留嬉戏,反映出家长监护严重不力,且过错在先。因此,他认为,家长的责任可能大于司机的责任。
6月2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近日陕西2名儿童在街头嬉戏,多次横穿马路,还在马路中间玩耍打闹,第6次横穿马路时,其中一名儿童被撞。温馨提醒:暑假将至,家长们要提醒孩子,马路不是游乐场,要知危险、会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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