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中国信息显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麻栗坡县杨万乡连锁店向当地一学生出售一盒治疗癫痫的药物,4名学生共同服用了该药品后,导致1人出现“卡马西平中毒”症状,其余3人均出现不适症状。因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前述连锁店被当地市监局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载明:当事人经登记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后一直在文山州麻栗坡县杨万乡竜林村委会新发寨村42号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至今。
2025年2月4日,当事人所属集团公司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当事人配送了“卡马西平片”(产品信息)2盒,以29.90元/盒的价格摆放在其经营场所处方药销售区对外进行销售。至同年3月4日,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查时止,当事人未核实2025年3月2日15时43分19秒至2025年3月2日15时49分32秒这个时间段内到其店内购药的两名女孩身份证、未按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向其中一名女孩田桦(事后经调查核实系麻栗坡县某中学的学生)销售了处方药“卡马西平片”1盒。
另查明,上述麻栗坡县某中学学生田桦于2025年3月2日到当事人处购买了处方药“卡马西平片”1盒后,交给该校同班的吴欣。吴欣邀约另外3名同班的学生宋丹、李梦、张琴共同服用了该药品后,吴欣出现“卡马西平中毒”症状,其余3名服药人员出现不适症状。因当事人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卡马西平片”1盒与上述4名学生服用了该药品出现“卡马西平中毒”等症状具有因果关系,故认定当事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上述4名学生经当地医院治疗后出院,其间产生的治疗费共计6142.13元,由麻栗坡县某中学教师垫付了5777.06元、出事的学生家长垫付了365.07元。当事人于2025年3月12日对张某某等4名学生在医院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共计6142.13元进行补偿,转账至麻栗坡县某中学,再由该学校转交给垫付人。
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的规定,属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减轻行政处罚如下:处以罚款壹万元整。
公开资料显示,卡马西平是处方药,其药理作用表现为抗惊厥和抗癫痫、抗神经性疼痛、抗躁狂-抑郁症、改善某些精神疾病的症状。过量服用会出现嗜睡、昏迷、共济失调、运动障碍、休克等严重中毒症状,目前无特殊解毒药物,主要通过洗胃、给予活性炭或轻泻药、利尿、透析等对症治疗。
(本文所涉学生名字均为化名)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每日电讯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jnlts.cn/16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