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5月17日,浙江瑞安一小学教师被指殴打十岁小学生,并把他抱到三楼窗口威胁要将其扔下去,引发全网关注。对于当天的做法,林某某承认行为失当。5月18日,瑞安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对林某某作出记过处分,给予该校校长诫勉谈话。另外,公安部门经立案调查,对林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理。(据5月18日红星新闻报道)
相关视频截图
通报称,视频反映的问题属实。说明林某某在教室内掐住学生脖子、扇孩子耳光,随后更将孩子带至走廊、拎着孩子悬空探出3楼窗外进行吓唬威胁都是事实。其违法行为,显然不仅是在窗口威胁扔下孩子这一项。
至于引发冲突的事由,当地通报中提到,4月17日下午,马屿镇中心小学教师林某某在上数学拓展课时,学生陈某某用水枪朝教师林某某面部喷水。
学生在上课时给老师面部喷水,不仅影响老师的合法权益,还影响到了教学秩序。老师进行适当的惩戒是可以的,但惩戒行为不能过当,不能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更不能拿孩子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当老师有一定的门槛,既要取得相关资质,更是一个良心活,需要耐心和细心。学生是需要教育的对象,除了传授知识,教学生做人同样是老师的职责。处理类似冲突事件,也是对教师的水平和能力的考验。
当地通报
教师用暴力解决纠纷最为不智,不仅没有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给了学生不良示范,同时也让事件的负面后果急剧扩大,结果自己被学校处理、被警方行政处罚。
孩子父亲称,事发后,孩子非常抗拒上学,对老师存在恐惧,并且经常做噩梦,这些都说明了用暴力解决纠纷的危害性。
发生事件后,教师找家长或班主任来协调处理都是可行的,以维护课堂纪律和学习秩序。不得不强调,家长更是管教孩子的责任主体——水枪是怎么被带到学校的?家长有没有教育孩子正确使用水枪?家长对此应该有反思。
人们常说,“七八九,嫌死狗”。十岁的孩子正是好动的年龄,调皮的同时,又可能意识不到事件的后果,这就说明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教育孩子,需要双方密切配合。出了问题,不论哪一方,都不能采取暴力行为,以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