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支持租住京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此前政策规定,只有在京租赁住房的职工才能申请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实施后,职工在津冀地区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可以按照在京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支付的租金,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为了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需要提供身份证、租房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等材料,并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此外,也可以直接前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柜台提交申请,或者向租房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跨省通办”提取住房公积金。
京津冀三地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跨地协查机制。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处理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时,可以委托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调查相关信息,以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对于存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缴存职工,其个人账户在京津冀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转移时,违规记录将随个人账户一同转移。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当地相关政策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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