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悬赏公告,旨在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公告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朱中美,女性,1990年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卫楼村汪岗村民组15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11119900119。执行案号为(2025)皖1103执259号。
此次悬赏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凡提供被执行人个人行踪下落等有效线索或未被法院掌握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经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将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支付举报人悬赏金。若通过悬赏找到朱中美本人并带到南谯法院,则额外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如多人提供相同线索,以最先举报者为准。法院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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